Sunday, August 12, 2012

屋主申訴牆滲水地磚裂‧不滿保養期內拒修

(吉隆坡10日訊)一名屋主申訴,他於兩年前買下一間複式城市屋(Town House)後,發現屋內出現多處瑕疵,包括墻壁滲水、地磚裂開等,當時房屋仍在18個月保養期內,但他三番四次向發展商投訴卻不受理會;直至過了保養期 後,發展商才提出因為過了保養期而無法維修,令他深感不滿。
屋主申訴,即使維修后停車位的地磚仍
多次裂開,導致他無法停放轎車。
(圖:光明日報)

屋主李金泉(33歲,來自蕉賴嶺),週五向敦拉薩鎮國會選區服務中心主任林廷聯投訴後,召開記者會說,他質疑發展商偷工減料,以致房屋不斷出現瑕疵。

李金泉質疑發展商偷工減料,
以致雨水滲入地下室后留下許多明顯的水漬。
(圖:光明日報)
稱過了保養理
他說,他在2010年遷入新居的兩個月後,便發現屋內多處都有瑕疵,如兩間廁所的天花板漏水、停車位墻角沒有塗上防水膠,導致雨水滲入地下室及地磚嚴重裂開等。

“那時,我立即向發展商投訴,廁所天花板漏水和地磚裂開已獲解決,不過滲水問題卻拖延至今,導致墻壁多了許多明顯的水漬。"他說,直到兩個月前,發現地磚再次裂開,比起上次的情況更嚴重。“我向發展商負責人投訴後,他答應會向公司匯報此事。直至上個月28日,我碰見項目經理及維修負責人,向他們詢及時,得到的回覆卻是指已經過了保養期無法維修。"他稱,若是一般房屋損壞,他不介意,但這明顯是不完善工程以致問題不斷。

“我事前已向發展商投訴,但發展商以過了保養期為由拒絕維修,若屋子5年後發生天花板倒塌壓傷人的話,難道發展商也可以不負責任嗎?"居民林寶珠(60歲)提及,他於兩年前入住後,陸續發現屋內有許多瑕疵,不過經過投訴後,都獲得維修。“即使維修後,房子依然有問題,所以我擔心一旦保養維修期逾期後,發展商不受理,我們就必須承擔昂貴的維修費用。"

發展商將與屋主洽談
記者會上,林廷聯撥電給發展商的其中一位負責人尤妮斯,對方回應說,她會關注此事,並把屋主的情況轉告給主要負責人,之後再與屋主會面商談。林廷聯促請發展商積極協助屋主解決問題,否則他不排除採取進一步行動。(光明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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